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


《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规定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义务。然而,在实行“一费制”和规范办学行为之后,中小学校在430500之间必须放学,出现了中小学生教育管理的“真空”。寒暑假期间,部分无人管的中小学生更像是一盘散沙,撒向了社会,其教育管理的问题更为突出。围绕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管理的有关问题,我们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管理是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繁荣昌盛的百年大计,政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为中小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外教育管理环境。

二、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一方面,在新的社区建设中,要留出足够的空间,要求开发商修建篮球场和室外水泥乒乓球台,建立中小学生校内活动室;老社区可多修一些室外的水泥乒乓球台,建立和完善社区图书室、游艺娱乐室、黑板报等宣传栏,组织学生开展演唱、演讲、讲故事和琴棋书画等活动,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阵地。另一方面,在资金的来源上,政府要加大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管理的投入,列入每年的计划,也可发动社会力量捐助,或者筹集一些图书、文体器械,以弥补社区硬件设施和活动经费的不足。

三、构建教育管理网络

街道办事处的共青团、青教办、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明确增加对中小学生教育管理的工作内容,对辖区内的中小学生予以登记、造册,要求学生每天放学之后,直接到社区报到并考勤,在完成当天的学习任务后,可以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家长下班后来接才准离开。以此为基础,逐步扩展到双休日、黄金周和寒暑假。并将学生在社区活动的表现,反馈给学校或家长,配合学校建立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档案,使之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估的依据之一,形成街道、社区、学校、家庭对中小学生教育管理的网络。

四、充分利用区域资源

组建一支受未成年人欢迎的志愿者队伍。一是在退休教师、科研人员、艺术工作者和大学生中,有不少热心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管理的人士,可以聘请他们搞一些专题讲座或者活动,老年大学的资源也可充分利用起来。二是在一些区教育资源整合后,可以挑选一些有工作经验的富余或超编人员,充实到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管理工作之中,即可缓解教育局的压力,又可补充社区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管理人员的不足。三是每年的师范毕业生,可以分配到社区从事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工作,其他的待业者也可以从事一些辅助性的工作。

五、加强与学校的联系

新课改启动后,学生在校的时间少了,在社区和社会实践的时间增多了,家长对孩子在校学习质量的担忧增强,刺激了“家教”的火爆,而且收费较贵,收效也不一定好。针对这一情况,社区可以与学校联系,请有经验的教师进入社区,在寒暑假或双休日、黄金周举办各种类型的兴趣班、培优补差班,按成本收费,这样不但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还可以弥补社区活动经费的不足。

 

(供稿:调研室  责任编辑:李南)


(来源:未知   撰稿:    责任编辑:admin)
武汉民进·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市委员会   www.whmj.org 2004-2021  V3.0 版权所有.
地址(ADD):湖北省武汉市汉口万松园路3号  电话(TEL):027-8558 8286 传真(FAX):027-8558 8221 
E-MAIL:mjwhswxcb@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05003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