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长效稳定联系机制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民意不但是其天职,而且也是作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法定义务。但是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人民群众直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触的机会是比较少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群众与政府机关之间应起到纽带的作用,民意能够带上去、政策能够传下来。因此,建议建立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长效、稳定联系机制。

 

    一、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单宣传栏

 

    人大代表是选民选举出来的,因此选民应有权知晓自己用选票选举出来代表的基本情况,这是非常基本的道理。对于怎样让选民认识人大代表,其工作可以由各社区来完成。我市的各个社区经过“883计划”建设后,都具有较为良好的社区办公环境和宣传硬件设施。社区应该在居民较为集中的活动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宣传栏,在宣传栏应张贴本选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照片,并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工作领域、职务及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定期到所属选区听取民意

 

    人大代表所代表的就是选民,因此,人大代表应有义务主动与选民联系,听取选民的意见。以江岸区为例,本区本届人大代表共有261名,本届政协委员共有510名。本区共有16条街道168个社区。如果平均计算,每一个社区可以分配有4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如果每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能够每个月抽出一个工作日或休息日到社区听取民意,如此轮替,那么每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则每年只需要去三次即可。这样既可以确保每个社区每个月都能够有一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去听取民意,同时,也可以不占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宝贵的时间。如果再把市级人大代表(本届共有555)和政协委员人数(本届共有558)加进来,则人民群众就有更多的机会来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交换意见。

  

    三、应在每个社区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日,并做好宣传工作

 

    首先,应在每个社区固定设立接待日(最好设置在休息日)。然后,在每个接待日的前三天通过社区宣传栏,有条件的社区通过广播,将接待日负责接待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宣传,并介绍该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所涉及的专业工作领域,这样可以让社区居民有选择地与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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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人大、政协和政府机关建立组织协调机构

 

    各机关的组织协调机构无需增加新的人员,就选任合适的现职人员即可。这些组织协调机构可按如下步骤分工:总协调应由人大负责,首先由人大拟出当年全年的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接待日的具体时间表,建议以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宜,如遇情况则顺延。

 

    人大与政协应根据时间表,各自制定接待日、接待地点、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名单。根据人大与政协各自的总人数大致平均分配至每个社区(同时还要安排机动人员)。市、区两级人大与政协,建议由各区级人大与政协来具体负责分配安排,可以按照每位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每年下三次(预估)社区进行安排,制定一份安排表,然后将安排表在人大进行汇总,形成总安排表,再将总安排表送达至政府。

 

    政府将安排表按街道进行分类,并送至街道办事处,再由街道办事处按各自所辖的社区进行分类,将针对每个社区的安排表送至社区,最后,社区应根据安排表的时间提前一个星期以各种形式(建议以广播与布告结合的方式)通知辖区内居民。人大与政协各自的协调机构则将安排表发放自每位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手中,同时各自的协调机构人员还应按安排提前一个星期确认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行程。如果其中有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确实无法按时行程,则由各自协调机构启用机动人员,然后再各自通知相应的社区人员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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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群众所反映问题的处理

 

    在社区接待时,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每人应配有一本三联式复写的情况记录单,每次接待应将反映情况人员的身份情况、联系方式以及要反映的问题作详细的记录,并将记录中的一联交给反映人,供本人追踪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一联留给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本人,供本人追踪问题处理的情况;一联送人大与政协,由人大与政协各自处理反映的问题。

 

    六、应制定规章以形成制度化

 

    这种联系机制必须形成制度化,并以成文的规章对外公布,同时每位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也都必须参与,是否参与和是否认真办理所反映的问题,应是对每位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考核内容之一。同时,由于有三联单的存在,也有利于让群众与媒体公开监督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是否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责任编辑: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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