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社会保障制度在“十五”期间,养老、失业、医疗、低保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业已启动,武汉市整体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相当大的进展。但是受多方面的因素制约,武汉市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存在各种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近年来,一系列诸如就业制度、医疗制度、房改制度、教育制度等关系城镇居民切身利益的改革,其核心内容是政府减少对居民的福利补贴,更多的支出要居民自己承担,而居民现实支出和预期支出增加的情况下,部分居民收入水平相对下降。国有企业下岗分流、新技术引进企业用工减少、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等都使城市居民面临空前的就业压力,没有工作和失去工作岗位的比任何时期都多,在对传统福利制度迅速改革的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购买住房、子女教育和养老成为城镇居民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加之我市居民收入增长缓慢,许多家庭纵无近虑,也有远忧,风险与危机意识加大。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安全网。为此建议: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建议增加财政对养老保险投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建议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生活补贴。
2、建议对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实施社保补贴政策,标准为不低其缴费的50%。
3、建议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政策。
4、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功能和作用。建议在2007年,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研究制定《提高保险金标准试行办法》和《富余人员转岗转业培训试行办法》。
5、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议在2007年出台《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办法》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和大额医疗保险办法》。提高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水平,建议从2007年开始每年按不同年龄段,一次性向个人帐户注入一定数额的医疗补助经费。继续实施《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6、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议在2007年,结合我市实际,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为切入点,制定我市《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农民工社会保障试行办法》,从农民工的迫切需要和实际可行出发,有步骤地推行社会保障项目。
(供稿:调研室 责任编辑: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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