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武汉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抗震防灾工作摆上各级政府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武汉市人口稠密,经济发达,重大工程、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和生命线工程众多,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或有周边地区地震波及,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经济损失。



    根据湖北省地震局资料,湖北属长江中下游地震带,位于华北断块与华南断块交汇部,有近30条活动断裂带。近年发生在中国台湾、日本等地的7次强震均波及武汉。20051126日九江瑞昌5.7级地震破坏烈度约为4-5级,2008512日汶川8.0级地震,武汉强烈震感,同样使武汉市破坏烈度达到4-5级。汶川等地地震教训告诉我们,必须重视抗震防灾工作,必须把工作做在前面,才能防患于未然,才能在地震应急中发挥减灾作用。增强防御能力是减轻地震灾害的根本途径,修编并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是抗震防灾工作的重点。基于上述情况,特提出以下建议:

 

    1、健全抗震设防办公机构,确保抗震工作经费

 

    武汉市抗震办公室现仅有牌子,无编制、无人员,目前具体抗震审查等日常工作由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承担,因此在管理制度和方式及行政事业关系上并不明确,其职能权责还有待进一步明确。我国实行《行政许可法》及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后,抗震审查费被取消。然而,按有关法律法规又必须进行抗震设防的监督和检查,因此人员和经费矛盾突出。

为迅速有效加强抗震监管,应将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与武汉市抗震办公室机构合并,合署办公,在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现有人员编制基础上增加编制,确保必须的研究管理经费,同时应依据国务院、建设部法令、法规赋予行政执法权,合理收取服务经费。



    2、立即进行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的修订

 

    十一五抗震防灾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编制、修订和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武汉市被列为国家地震重点防御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进行抗震防灾规划修编。1985-1989年我市编制了第一个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其中包括《武汉市城区抗震防灾规划》、《武汉市城区抗震防灾规划图册》及《武汉市城区震害预测分析》,至今已超过15年。现在,我市城市经济、社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城市建设加快,城市人口密度增大,经济发展迅速,重大工程、重点工程增多,早期的城市抗震规划已远远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和城市总体综合防灾规划的要求,急需修订。



    3、既有建筑及优秀历史文化建筑抗震设防应进行普查与加固

 

    抗震加固工作的基础是摸清家底,注重在使用过程中维持设计抗震能力。要同时做好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和维持在役建筑抗震能力。既有建筑,特别是既有历史文化建筑的抗震能力普查及数据动态,信息化管理是工作重点。在既有建筑中,普查的重点是优秀历史文化建筑和八十年代之前建成的建筑。武汉市有文物保护单位235处,近代优秀建筑102处,这类建筑大都没有进行抗震设防。八十年代之前建成的建筑,尤以既有砖混结构建筑为抗震普查的重点,这类建筑包括解放后建成的居住、办公及居住办公在一起的综合楼建筑,按当时的设计标准,没有进行抗震设防设计,其中有的砖混建筑高度超过抗震规范的限值,存在抗震设防的安全隐患,还有的建筑底部作为商业门面,大幅度挖空了抗震纵墙,或是改造后挖空抗震纵墙和承重墙,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

    4、加强对城中村和个人自建房的管理

 

    城中村建筑和农民自建房是管理的薄弱部位,这些建筑抗震设防能力低或无抗震设防能力,有的又处在城市的密集区,一旦发生地震灾害,人员疏散存在困难,从加强抗震防灾的角度,应尽快纳入建设工程管理,使其具有抗震设防能力。



    5、专题研究我市抗震设防标准,科学推进抗震管理工作

 

    我市主城规划区地震动参数小区划工作成果刚刚批准应用,主城规划区地震动参数提高,城市抗震设防标准发生变化。虽然武汉市历史上没有遭受过严重地震灾害的影响,但仍存在发生地震的背景。为此需要科学研究制定抗震设防标准,认真分析汶川地震的各项数据,会同地震局科学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地震破坏情况,同步制定紧急防备方案。



    6、政府投资的既有建设工程应立即启动抗震加固改造工程

 

    政府80年代以前投资的既有建筑与基础设施工程,还有历史建筑,已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其中有的建筑物本身就是人员密集场所,政府应尽快启动80年代以前投资的既有建筑与基础设施工程抗震鉴定与加固工程,加大财政投入与资金保障,尽最大限度保证抗震设防要求。

 

 

(责任编辑:李南)


(来源:未知   撰稿:    责任编辑:admin)
武汉民进·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市委员会   www.whmj.org 2004-2021  V3.0 版权所有.
地址(ADD):湖北省武汉市汉口万松园路3号  电话(TEL):027-8558 8286 传真(FAX):027-8558 8221 
E-MAIL:mjwhswxcb@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05003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