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武汉市中小学校抵御灾害防范能力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


    我国是世界上灾害发生频繁的国家之一,各类灾害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1994年的“12.8”新疆克拉玛依火灾造成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死者中有288人中小学生;2008年“11.14”日,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宿舍楼602寝室内起火,大火迫使4名女生从阳台跳下,当场死亡;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已经造成数万人遇难,20多万人受伤,中小学生死亡19065人,损失惨痛,举国哀悼…然而,在汶川大地震中,安县桑枣中学因长期坚持组织学生紧急疏散演练,当地震发生时,师生迅速有效逃生,2300余师生无一遇难。这说明,只要人们不断地探索自然规律,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加强预防灾害演习、演练,就能提高抵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中小学校灾害预防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中小学校积极完善各类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学生对安全常识教育学习,提高学生的防灾意识,取得可喜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学校用于预防灾害的经费缺乏、器材设备老化;预防灾害应急演练少;防灾减灾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加强减灾防灾工作,要树立居安思危的思想,防患于未然,为此我们建议:

 

    1、增加防灾经费投入。政府要适时增加对我市中小学校抵御灾害教育经费的投入,要多方筹措资金,每年要有足够的灾害专项经费用于更新器材、设施以及师生员工的演习训练,中小学校要把改善学校安全环境作为办学条件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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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树立居安思危的思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堂、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培养师生居安思危意识,要向师生员工深入宣传学习各类防灾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防灾减灾的知识和技能。要聘请气象、地震、消防、医疗等方面的专家作为学校的校外辅导员,为学生定期讲授自救互救、逃生方法,指导学校科学开展防灾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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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生存能力。要让广大师生通过培训和演练,真正掌握危机中自救和互救技能,以提高生存能力。要健全和完善学校减灾应急预案,并积极开展减灾应急预案演练,有效提高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根据城市与农村学校不同特点,开展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和生存训练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演练,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计划和保障措施。要防止和克服演练中因经费、器材不足以及安全问题产生的畏难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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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设置灾害教育专门课程。制定分年级统一教学大纲,编写教材,明确考核标准。学校要配置专门防灾教育教师、场地、器材,各级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要把本科目纳入考试考核范畴,且要占有一定的分数比例。

 

 

(责任编辑: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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