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作,又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人们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的一场“革命”。武汉市自2001年开始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发动过3次大规模试点,均未成功。今年61日起,又以青山区为试点开始了第四次大规模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为了促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持久地的开展,民进武汉市委通过座谈、走访、问卷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专项调研。我们认为,目前武汉市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大气候已经形成,市民的主观愿望比较强,积极性在不断增高,但实际推行工作的阻力和困难仍然较大。

 

    为此,我们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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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提高对垃圾分类收集的重视程度。各级政府要把垃圾分类收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抓手,将之与抓经济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在完善政策法规的基础上,设立领导班子,健全组织机构,增大资金投入,协调各方关系,整合各类资源,形成社会合力。对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分类试点工作,要加大重视程度和协调力度,让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社区成为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的主力军,逐渐将垃圾分类收集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和优秀市民学校的硬件条件,从而加大这项工作的强制执行力,使政府能够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使武汉市第四次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和良好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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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利用各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认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手段和报刊、杂志、板报、墙报等传统宣传渠道,制作宣传手册、公益广告、动漫图画、甚至游戏软件等宣传产品,通过小品表演、电视访谈、组织市民参观、政府部门与市民对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以及有关垃圾分类的科普知识,将学校、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宣传的主要场所,形成“从我做起,从每一天做起,从垃圾分类做起,人人都是环保卫士”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对推行分类收集工作开展好的社区和居民的奖励,对日常生活用品中的废电池、荧光灯管等有害废物,可以试行集中折价换新,或奖励垃圾桶、购物袋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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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市场机制,制定优惠政策,扶持企业经营,加快垃圾产业化发展。按照市场机制要求,打破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和垃圾清运场队各自分头运营和管理的格局,将之有机的结合,实行企业经营模式,通过专项补助、注资、事转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等方式成立垃圾处理公司,建立垃圾处理的循环系统,形成垃圾回收与处理的产、供、销“一条龙”机制。对具有处理能力、符合环保要求、具有竞争实力的企业,发放经营许可证,让它们在承担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同时,给予经营特许权和税费优惠、电价补贴、行政划拨用地等倾斜政策,从而扶持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垃圾产业,促进我市垃圾产业快速发展,形成垃圾处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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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利用武汉科教资源优势,加快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建设。在加紧、加快武汉电子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的同时,逐步建设建筑废物回收项目、医疗废物回收项目、废办公设备回收项目、荧光灯管回收项目以及粪便回收工厂和废塑料复合树脂回收工厂等各种回收处理项目,提高垃圾处理的技术手段和设备装备水平,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的体系,为垃圾科学处理奠定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从而提高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水平。

 

 

(责任编辑: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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